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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方新星原創歌曲大賽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高雄流行音樂中心 聯合主辦的創作大賽即將展開!

無論華語、台語、客語、原住民語之原創歌曲皆可報名參加,

只要準備好你的 Demo(無需編曲)與歌譜,就可以馬上報名!

優勝的8名作品除了有一萬元授權金外,我們將重新編曲,

邀請音樂家現場演出/演唱你的嘔心瀝血之作~~~

還有一流的評審與線上製作人共同參與,

讓你自己與你的作品發光發熱的時候就是現在!!!

不要猶豫,馬上報名!

這將是你一展身手的大好機會!

 

 

 報名時間:10/20~11/18

 參加資格:凡30歲以下(以收件截止日期為準)。

 報名繳交資料:參賽者須填妥線上報名表(https://appliedmusic.tnnua.edu.tw/p/423-1040-347.php?Lang=zh-tw),並上傳每首投稿歌曲之1.「Demo音檔」、2.「創作理念與歌詞」、3.「旋律歌譜」及簽署完成之4.「歌曲著作授權同意書」;投稿作品在兩件以上者,需分開上傳報名之。
 收件期限:於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前線上系統填妥報名表,並上傳相關檔案送出,將取得報名成功之email,若未收到信件請主動聯繫主辦單位做確認。
 比賽流程:經專業評審團審查與討論後,將選出8首獲選歌曲,之後主辦單位會將歌曲交由專業編曲者重新改編,並於今年12月12日由主辦單位安排在高雄流行音樂中心LIVE WAREHOUSE小庫進行現場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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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臺灣地方特色歌謠創作比賽

 

一、 目的:

為鼓勵地方特色歌謠傳唱風氣,培養在地音樂藝術人才,擷取各縣市人、文、地、景、產等文化元素為內涵,創作地方特色歌謠,以達傳承、發揚、創新,深化本土文化認同之目標,特訂定本要點。

2020臺灣地方特色歌謠創作比賽

二、 辦理單位:

( 一 ) 主辦單位:教育部

( 二 )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參賽組別及資格:

( 一 ) 教師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海外臺灣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幼兒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

( 二 )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 三 ) 社會組:除前二組所定之身分外,各界人士均得參加。

四、 參賽語別:

( 一 ) 閩南語。

( 二 ) 客語。

( 三 ) 原住民族語。

五、 參賽方式:

歌詞譜曲或全新創作。

( 一 ) 歌詞譜曲:

以「2018 臺灣地方特色歌謠-歌詞創作比賽」優等以上之獲獎作品擇一譜曲。( 2018獲獎歌詞請參閱「臺灣地方特色歌謠」官方網站 )

( 二 ) 全新創作:

全新創作富有臺灣地方特色之歌謠作品。( 同一件作品之詞、曲得由不同創作者共同完成 )

六、 作品形式:

( 一 ) 參賽作品須同時包含詞曲,單以詞或曲送件者,不予受理。

( 二 ) 參賽作品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並得以配製樂器伴奏。

七、 獎勵:

( 一 ) 各組各語別以錄取特優一名、優等二名、佳作若干名為原則,頒發獎狀,從優獎勵。

( 二 ) 前款錄取名額得從缺;各語別之特優、優等不足額時,得視作品水準,增加錄取佳作若干名。

( 三 ) 經評列佳作以上獎項,學校及主管機關得依權責辦理敘獎。

八、 評審與頒獎:

( 一 ) 評審作業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初審由承辦單位辦理資格審查,複審及決審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等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工作。評審委員名單於評審結果公告後始得解密。

( 二 ) 參賽作品發生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 三 ) 頒獎:獲獎人名單由主辦單位發布並另函通知獲獎人參加頒獎典禮。

九、 參賽辦法

( 一 ) 受理期間:

由主辦單位建置報名網站,於每年 9月前公告。

( 二 ) 報名及投稿:

1.參賽者應事先於主辦單位參賽網站線上報名。「臺灣地方特色歌謠」官方網站 https://web.arte.gov.tw/lyrics/index.aspx 

2.線上報名完成後,於截止時間前,將作品及參賽者資料表、參賽作品光碟或行動硬碟一份、曲譜等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主辦單位,並在信封上註明「2020 臺灣地方特色歌謠創作比賽」字樣及參賽組別、語別;未註明或以普通郵件寄送者,參賽者應自負遺失責任。

3.參賽作品應製成 DEMO 帶,應以 WAV 檔案格式儲存至行動硬碟或燒錄至資料 CD 中。

4. 採線上投稿者,其方式依網站公告之規定辦理。

( 三 ) 參賽限制:

1. 限以臺灣本土語文( 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 )寫作。

2. 每一參賽者就同一徵選項目僅得參加一件。

3. 參賽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且已獲其他單位之其他獎項者,不得重複參賽,違反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4. 涉及抄襲、仿製或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者,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參賽資格;已錄取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已發給之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

5. 作品稿件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任何可資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符號、圖像或文字。

6. 未附參賽資格證明文件,應不予受理。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本要點規定者,得不予受理。

7. 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參賽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 四 ) 獲獎作品之使用:

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獲獎人,作品獲獎人應無償授權本部得於非營利範圍內利用,其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著作財產權授權書之約定,且應承諾對本部及協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至涉及運用獲獎作品製作營利性之出版品或文創商品者,均應另徵得獲獎人同意授權。

( 五 ) 報名注意事項:

1. 開放報名時間:自公告日起至 110年 3月 31日下午 5時止。

2. 請先備妥作品電子檔( 作品以.doc、.docx、odt檔上傳 ),個人資料、創作理念( 創作背景 )等資料,再進行線上報名作業。

3. 各語別( 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 )每人限定參賽一首歌曲,歌詞需附上歌詞翻譯註解。

4. 打*者為必填欄位。( 個人資料請務必正確填寫,獲獎者將同時以通訊地址及電子郵件通知 )

5. 線上報名過程中,請勿以「回上一頁」方式修改資料;若資料填寫有誤,請繼續完成報名流程,系統將於報名完成後,將自動寄送「收件編號」到報名填寫之電子信箱,再以此收件編號至本報名系統之「線上報名查詢」進行修改。

6. 報名成功後須列印參賽者資料表及創作理念並填寫著作權切結書。參賽作品稿件及創作理念不得書寫或繕打姓名或筆名。

7. 參賽作品應以電腦繕製,逐頁編列頁碼,直接將作品上傳,並列印一式六份( 得雙面列印 )。將創作理念( 亦列印六份 )裝訂於作品第一頁( 左上方訂書機裝訂一針即可 )。

8. 身分證明文件,請影印身分證之正反面影本黏貼於資料表欄位。( 尚未領有身分證者,請附上護照影本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影本 )

9. 教師/學生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貼於資料表背面或另附( 教師證明文件包括合格有效之教師證書、立案學校之當年度聘書 )。

10. 繳交資料包括:作者資料表、身分證明文件、教師/學生證明文件各一份;創作理念、作品一式六份與著作權切結書一份。以掛號郵寄至 10066 臺北市南海路 43 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並註明「2020 臺灣地方特色歌謠創作比賽」字樣及參賽項目。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參賽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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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一點癌色瞧瞧

活動宗旨 : 宣導推廣高中生防癌意識
主辦單位:台灣癌症全人關懷基金會、元富證券
活動對象:台北市及新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在學學生
 

參賽人數:每隊5~15人
表演時間:每隊3至5分鐘
表演主題:以防癌宣導為主軸,推廣拒菸、拒酒、拒絕檳榔之防癌意識
表演形式:形式不拘,舉凡舞蹈、歌唱、啦啦隊、魔術、手語等皆可報名參賽
評選標準:表演整體性(40%)、防癌宣導主題連結度(30%)、創意及默契(30%)

獎勵辦法:
第1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整、獎盃乙座
第2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獎盃乙座
第3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獎盃乙座
「最佳創意獎」、「最佳宣染力獎」2名各獲獎金新台幣8,000元整、獎盃乙座

報名及繳件方式:
費用免費、報名日期:2020年10月26日(一)截止
繳件方式:至活動網頁https://www.ttcc.org.tw/下載並填寫參賽報名表,連同參賽之完整表演影片或連結E-mail 至cancercare@ttcc.org.tw ; 並致電確認(02)2581-3136/ 執行秘書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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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賽時間:109年12月26日(六)或12月27日(日)|(12月11日公佈比賽日期及順序)

二、初賽地點:鎮瀾文化大樓(台中市大甲區和平路253巷25號)

三、決賽時間:2021年4月3日(星期六)

四、決賽地點:近大甲鎮瀾宮(決賽前公佈)

五、報名時間:109年9月14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

六、報名費:$2000/組。(完成報名繳費後皆不予以退費)

七、報名資格:

1.   凡台灣地區高中或大學在校生,憑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均可報名以個人或兩人以上團體方式報名,每人報一團為限。

2.   成員以2~6人為限,須以Live演奏模式,禁止跨團。

八、 報名步驟:

1.  至『大甲媽原創音樂節』粉專按讚。

2.  於大甲媽原創音樂節粉專內發文內含上傳一張團體照或唱歌影片留言我已報名大甲媽原創音樂節。

3.  至BeClass填寫報名資訊完成報名動作,報名網站:https://reurl.cc/LdMAdx

4.  確認報名資訊後會寄送繳費資訊,於三日內完成繳費並回傳資料。

九、 比賽說明

(一)     初賽

1.   演唱一首原創歌曲,報名後不予改歌,須提供歌詞。

2.   歌曲長度不可少於3分鐘多於4分鐘,含上下台時間為8分鐘,請自行斟酌自創曲時間長度。

3.   晉級決賽人數取前10強,名單於出賽當天現場公布。

(二)     決賽

1.    創作主題:人情味、付出、海線、大甲在地風情。

2.    歌曲長度不可少於3分鐘多於4分鐘,含上下台時間為8分鐘,請自行斟酌自創曲時間長度。

3.    比賽結束後將由評審老師給予一些建議。

4.    依評審總和評分高低決定優勝者,取前三名可獲得獎金及獎狀。

5.     決賽第一名隊伍可獲得大甲媽原創音樂節樂團表演節目中演出機會,演唱一首自己的創作歌曲。

十、 評分標準

1.     詞曲創意:30%。

2.     音準節拍:30%。

3.     音質音色:20%。

4.     儀態台風:10%。

5.     服裝造型:10%。

十一、 獎勵辦法

        1.    第一名:頒發獎盃乙及獎金新台幣60,000元。

        2.    第二名:頒發獎盃乙及獎金新台幣30,000元。

        3.    第三名:頒發獎盃乙及獎金新台幣10,000元。

        4.    第一名隊伍可於大甲媽原創音樂節樂團表演節目中,演唱一首自己的創作歌曲。

※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NT$1,000,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金)價值總額超過NT$20,000(含),必須代扣10%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之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扣繳稅款未超過NT$2,000,免扣繳(外籍人士不適用)。若得獎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

十二、 參賽須知

※報名後未到或棄權者恕不退費。

※初賽唱名三次未到者得以於賽事結束前,依報到時間之順位進行補唱,並扣總分10分,不得異議。總決賽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入圍及得獎名單公佈後,參賽者應服從評審之評判結果,不得異議。

※參賽者須同意為參賽而提出的所有作品以及於比賽期間之所有表演,主辦單位均可進行錄影、錄音及攝影,並享有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相關影音檔案之權利。

※參賽者作品將公布在活動社群網站及Youtube讓民眾欣賞,若作品中違反風俗或涉及法律等相關問題,主辦單單位有權刪除該作品資料及取消該參賽者資格。若有涉及抄襲偽造音樂著作權等問題,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以視現場情況變更。

 

十三、 活動聯絡資訊

大甲媽原創音樂節活動小組

連絡電話:04-26888955 分機22、25、33

聯絡信箱:dajiamazu.music.service@gmail.com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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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GET BOOG ON
 
 
麗寶盃創意舞蹈大賽報名表
 
★ 比賽時間:❶ 11/7 13:00-17:00 台中麗寶OUTLET MALL (11:00-12:00報到抽籤)
❷ 11/21 13:00-17:00 基隆崇右影藝科技大學 (11:00-12:00報到抽籤)
❸ 12/13 13:00-17:00 台北板橋麗寶HiMall (11:00-12:00報到抽籤)
❹ 決賽 2021/1/24 13:00-17:00 台北板橋麗寶HiMall (11:00-12:00報到抽籤)

★ 參賽分組: 【兒少組】國中以下團體組
【高中組】高中以下團體組
※國中國小參賽者可以報名高中組,其餘不得越組報名

★ 比賽方式:兒少組、高中組比賽時間限定3-5分鐘
以街舞(排舞)進行,參賽者需準備隨身碟音樂,另請自存備用一份。
比賽當日準時至活動場地報到抽籤,逾時隊伍主辦單位保留比賽隊伍參賽權利。
初賽現場不提供彩排,主辦單位將給予測試音樂帶時間,讓舞者進行簡單走位。

★ 參賽條件: 每組限3-9人

★ 評分標準: 編排結構30%、舞蹈技巧30%、音樂15%、創意10%、造型10%、人氣5%

★ 賽制獎金:【兒少組】台中、基隆、板橋單場決勝負
獎金:㊀ 8000元 ㊁ 5000元 ㊂ 2000元
【高中組】台中、基隆、板橋三區各選5組晉級決賽
決賽:2020/1/24 台北板橋麗寶HiMall
獎金:㊀ 30000元 ㊁ 15000元 ㊂ 5000元

★ 主辦單位:
⚑ Get Boogie On麗寶盃舞蹈大賽 官方FB https://www.facebook.com/557132324757658/
⚑ 崇右影藝科技大學👉 http://www.cufa.edu.tw/
⚑ 台北板橋麗寶HiMall👉 https://www.facebook.com/Lihpaohimall/
⚑ 台中麗寶OUTLET MALL👉 https://www.facebook.com/LIHPAO.OUTLETMALL/
  報名網站👉




※ 請確實提供報名資料,初賽報到當日我們會核對您身分證及年紀是否符合參賽資格,現場若有任何

一項不符合或遺漏填寫之團員資料,該人員將不得參賽!
※初賽選手不得重複報名,經個人賽事結束後,另可依其他場狀況報名敗部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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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春廣場競藝LIVE

 

舞出自我樂青春

 

【只要敢秀、敢跳、敢現就有機會將高額獎金帶回家!!】
萬眾矚目的青春廣場競藝LIVE秀要來囉!!不管你是酷帥的B-BOY、優雅的芭蕾舞者再到獨唱情歌的小清新甚至是有話想說的龐克樂團,這一次我們給你舞台,要做的事就只有,準備好,站上台。#你要的舞台我們給你

一、 活動宗旨:

為鼓勵年輕世代勇於表現創意、實驗與多元性,特舉辦「中山堂-青春廣場競藝LIVE秀」活動,中山堂廣場一向為青少年秀出創意與才藝的最佳舞台,本活動將邀請高中()以上學生社團參加徵選演出,推動表演藝術扎根,培育具有創新能力之新世代,兼顧提供社區民眾藝術欣賞,讓青少年秀出青春洋溢,創造專屬自己的青春回憶,讓多元的表演藝術走入大眾生活。


二、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執行單位:藝洋有限公司


三、 申請資格
臺中市高中職以上學校社團皆可提案申請,提案內容為音樂及舞蹈等表演藝術,於本次場地可演出者。


四、 參賽類型:
(一) 舞蹈類(如現代舞、街舞、芭蕾舞等不限舞蹈風格)
(二) 音樂類(如爵士樂、管樂、吉他、搖滾、合唱等不限樂器類型)


五、 申請規範
(一) 2人以上團體為限,且每組申請一次為限。
(二) 本賽制分為初賽及決賽,初賽審查結果將公告於大墩文化中心官網及粉絲專頁,並以電話通知,決賽日期及相關事項請詳本簡章第十點。
(三) 申請資料未齊全,經通知後3個工作天內補齊,逾期者將不受理並取消參賽資格。申請資料不予退還,請自行留檔。

六、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30()(以郵戳為憑)
(二) 送件方式:將報名表及相關文件一式5份,裝訂成冊,並於外封上標註「申請2019青春廣場競藝LIVE秀」。
1. 以掛號或宅配至藝洋有限公司,地址:404臺中市北區大德街237號,電話:04-22368622
2. 專人送件至藝洋有限公司(上班時間10:00-17:00),須於930()17:00前送達。


七、 申請書內容及格式
(一) 演出單位應於申請期限內,檢具以下資料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1. 封面
2. 申請表
3. 社團簡介
4. 主題簡介
5. 演出者名冊。
6. 圖像影片使用授權書2
7. 附件:過去演出紀錄影音光碟片1份(限PC格式之光碟,以WMVAVIMPEGMP4的格式燒錄,長度至多5分鐘)。
(二) 相關格式:
1. 字體:中文為標楷體;英文為Arial
2. 字級:12-14級。
3. 左側裝訂成冊。
4. 除首頁外,其餘於頁底置中位置加上阿拉伯數字頁碼(1.2.3…)


八、 獎勵辦法

(一) 決賽選出舞蹈類16組及音樂類16組,共計32組,每組演出獎勵金為新臺幣10,000元整(上限為32)
(二) 最佳人氣獎為各類組票數最高者可獲得平板電腦乙台+獎狀一紙。
(三) 進入決賽組均有獎狀(含封套)乙張。


九、 評審標準:
(一) 初賽評審日期:2019108日辦理。
(二) 評審方式:聘任3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
(三) 評分計算:由評審委員依投件計畫書及影片進行評分,最高10分最低1分,加總由高至低錄取40-50組。同分者依分項分數高低評定。
(四) 參選影片內容、服裝、道具或動作,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有違善良風俗者,經評審委員會議依情節輕重,予以扣分或取消參賽資格。
(五) 表演過程禁止使用明火及鞭炮型的道具,否則一律取消資格。
(六) 報名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中止本活動之權利,入選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任何調整事項。


十、 決賽演出:邀請入圍舞蹈類及音樂類決賽隊伍參加決賽演出。
(一) 日期/時間:119()1110()下午3~6時進行決賽演出(當日辦理時間如遇特殊狀況將會提前公告調整)
(二)地點:臺中市中山堂戶外廣場。
(三)現場提供演出設備:音響、爵士鼓、麥克風架、譜架及椅子等。
獎勵:優勝團隊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整及獎狀、參加決賽各組均有獎狀。
十一、 應遵守事項:
(一) 參賽及發表演出所需之服裝、道具等相關器材,請自行準備。
(二) 獎勵金於當日演出後給付,得獎者憑領據或填寫勞務報酬單證明,方可請領。
(三) 參賽演出內容應依著作權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若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四) 參賽者所提供之文字、照片及影片等相關參賽資料,應無償授權大墩文化中心以任何形式為非營利目的之複製、製作文宣物、公開發表、公開傳輸與相關利用行為。
(五) 舉辦之表演活動,基於藝文推廣,大墩文化中心有攝影、錄影、印刷、出版、播放、宣傳等使用之權利。
(六)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大墩文化中心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十二、 活動洽詢資訊:
(一) 聯絡電話:(04)2236-8622邱先生(周一至周五:10:00-17:00)
(二) 電子信箱:andy520282002@yahoo.com.tw

報名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xTa8jZzvXFmE1ha4GWJ6yi3YBMJnoMIU?fbclid=IwAR2vSd_BzOpJuOM-gUDEGnh3QADoZNblrF-ygzLuBv67XBx-lQA8Prktu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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礁溪鄉公所為行銷礁溪優越之自然人文景緻,持續舉辦「礁溪微電影暨詞曲創作徵選活動」,即日起至930日受理收件,活動總獎金30萬元。

壹、活動主旨

溫泉,是礁溪最具價值的寶藏,礁溪溫泉為台灣唯一的平地溫泉,泉質色清無味,素有「美人湯」的封號。隨著溫泉資源的開發,以溫泉養殖的鱉、觀賞魚及溫泉四寶(番茄、空心菜、茭白筍及絲瓜)等,成為礁溪值得驕傲的鄉土特產。除了溫泉,礁溪更擁有瀑布、山間湖泊、河川、步道等景觀資源,更有吳沙開墾、藍染工藝等歷史人文與傳統文化的傳承。歡迎國內、外喜好詞曲創作、

微電影拍攝的青年朋友,透過音符及文字的表達,呈現礁溪優美的山光水色及人文風情,唱出礁溪的旅遊故事。

貳、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礁溪鄉公所、礁溪鄉民代表會、宜蘭縣礁溪鄉湯仔城溫泉產業暨觀光發展協會。
  • 協辦單位:藝境絲竹、宜蘭縣溫泉產業發展協會。

參、活動對象:凡喜好詞曲創作、微電影者均可參加。

肆、徵件與活動時間

  • 徵稿時間:即日起至108930(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得獎公布:得獎作品及名單暫訂11月下旬公布於礁溪觀光旅遊網(http://www.jiaoxi-tourism.tw/)
  • 頒獎暨發表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伍、報名方式

  • 一律採郵寄報名方式,並使用報名專用信封,將繳交資料寄送至主辦單位。
  • 報名注意事項
  • 活動聯絡人:盧玉芳   聯絡電話:(03)987-1291#13
  • 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
  • 所有投稿作品皆不退稿,請自行保留底稿。
  • 參與活動之所有人皆須親筆簽署切結聲明暨授權同意書(附件2)
  • 因光碟於郵寄過程中容易受損,請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遇無法讀取作品,得請參賽者於期限內補寄作品,逾期以棄權論。
  • E-mailamy581122@mail.e-land.gov.tw

    陸、格式規範說明

    詞曲:

    與礁溪人文風情、歷史文化、觀光物產等(例如:歷史、人物、古蹟、宗教、民俗、傳統藝術、慶典活動、觀光景點及特色物產等)有關(附件3),請自訂曲名。

  • 參選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
  • 參選作品須以人聲歌唱方式呈現(不限獨唱、重唱或合唱),並得輔以樂器伴奏。
  • 繳交資料格式:相關文字稿以A4(21cm×29.7cm)紙張印製。
  • 作品時間:至多5分鐘。
  • 作品語言:以國、台、英、日為主,皆須有中文歌詞。
  • 未符合作品規格者不納入評選,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 報名表1(附件1)
  • 五線譜或簡譜(含歌詞)、歌詞文字稿各3(請勿標註創作者姓名)
  • 資料光碟1份,內含:
  • 切結聲明暨授權同意書(附件2)
  • 微電影:

  • 影片內容:與礁溪有關即可(例如,溫泉、自然景點、產業、人文風俗、美食、單車、交通運輸等),請自訂片名。
  • 影片音樂:自行創作或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但至少須包含「歷年礁溪詞曲創作徵選活動」得獎作品任一首或片段樂曲作為配樂。
  • 繳交資料格式:紙本資料以A4(21cm×29.7cm)紙張印製。
  • 影片時間:至多8分鐘(含片頭片尾)
  • 影片語言:以國、台、英、日為主,皆需有中英文字幕。
  • 配合影片觀賞習慣,請製作橫式格式之影片。
  • 參賽作品之敘事字幕、旁白,得依製作團隊需求自行上字(請勿標註創作者姓名)
  • 未符合作品規格者不納入評選,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 【作品請至礁溪觀光旅遊網http://goo.gl/SzIAoW或溫泉的故鄉礁溪youtube頻道https://www.youtube.com/user/Jiaoxitourism/featured選用】

  • 資料光碟:解析度至少1280×780至多1920×1080.avi / .mp4 / .mpeg格式,檔案名稱請以「片名-團隊名稱」(例如:你在礁溪的那些日子-岸上影像有限公司)標示,並與劇照(電子檔3式,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大小至少1MB)燒錄成DVD資料光碟1份,劇照未來需無償提供主辦單位使用於日後報導與相關廣宣。
  • DVD-Video光碟:光碟3份,請先自行確認播放皆無問題,避免拷貝品質不佳或挑片而影響遴選結果。
  • 報名表。
  • 切結聲明暨授權同意書。
  • DVD-Video格式即指能直接於DVD Player播放之影像格式光碟。

    柒、評選方式與原則

  • 由主辦單位邀請具文學素養以及詞曲創作專長的專業人士進行評審。
  • 詞曲評分標準:歌詞意境、旋律表現、作品詮釋。
  • 微電影評分標準:製作技巧、創意構思、劇情內容。
     
    • 捌、獎勵辦法

      詞曲:

      獎項

      獎金

      金獎(1)

      新台幣50,000

      銀獎(1)

      新台幣30,000

      銅獎(1)

      新台幣20,000

      佳作(5)

      新台幣10,000

      【註】1.主辦單位視作品優劣,保有各組名額調整之權利。

      2.各獎項頒發獎狀乙紙。

       

      微電影:

      主辦單位保有名額調整之權利。

      獎項

      獎金

      金獎(1)

      新台幣70,000

      銀獎(1)

      新台幣40,000

      銅獎(1)

      新台幣20,000

      佳作(2)

      新台幣10,000

      【註】1.主辦單位視作品優劣,保有各組名額調整之權利。

      2.各獎項頒發獎狀乙紙。

       

      玖、其他注意事項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如經發現抄襲或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如查屬實,參與者須負一切法律責任;投稿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在其他單位已獲其它獎項者,不得重複參選,凡經發現,取消參選資格,如已領獎,則追回獎金及獎狀,該獎項則從缺。 曾在本所舉辦之徵選活動中投件之作品,投件後不得再以同一作品重複投件,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主辦單位得參考得獎作品收錄為專輯、出版或作為觀光宣傳活動,並保有刪除、修飾權及刊登之權利,惟不另致酬。 凡得獎之作品,參賽者須無異議簽署授權同意書,並同意於收錄專輯中使用,否則視同棄權。 獲獎者應配合參加主辦單位所舉辦2019礁溪溫泉季及其他宣傳推廣活動。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者,得獎者需負擔10%之稅金,海外得獎者,依各類所得扣繳標準,競技競賽獎金均須扣繳20%。獎品不得折抵現金;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1千元()者,年度報稅須計入個人所得。本活動獎項之納稅義務人,將以報名表中之主要聯絡人提報。 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獎項由所有得獎者自行決定分配。 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於礁溪鄉觀光旅遊網(http://www.jiaoxi-tourism.tw/),主辦單位擁有活動舉辦、修改及得獎與否的權利。

       

      活動網址: https://www.jiaoxi-tourism.tw/Portal/Content.aspx?lang=0&p=001010001&u=Detail&page=1&id=658&fbclid=IwAR0iJTJtYM86HOjHgIHZockVkKU7jTYxVLUUtAU2Fwg9S4JzYmYGdFGtq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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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築」風之聲 環保創意歌曲徵選

  •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承辦單位:慧群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徵選主題:具環境保護含義之歌曲
  • 參加對象:不限國籍及年齡喜愛創作歌曲之一般民眾
  • 報名方式:郵寄報名及E-mail報名
  • 收件日期:10834日至830日下午16點止(以郵戳或寄件時間為憑)
  • 參賽作品形式:
    1. 時間:歌曲長度以至少1分鐘,至多4分鐘為限,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歌曲1首,時間超過或不足,評審委員將酌予扣分。
    2. 歌曲格式:MP3WAV,檔案名稱以「創作曲名」標示。註:作品提供需注意音質是否清晰。(如音質模糊或雜訊過大,將另行通知補件)
    3. 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獨以詞或曲參選者,不列入評選。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作品)
    4. 歌詞須為全部中文或部分中文,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 收件方式:
    1. 郵寄報名:
      • 至本網站或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參賽作品(音檔、歌詞、曲譜之電子檔)儲存於光碟片中,並寄至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620B1 心築風之聲-環保創意歌曲徵選活動小組收
    • E-mail收件:
      • 至本網站或活動官網下載活動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參賽作品(音檔、歌詞、曲譜之電子檔)寄至:sintonyedu@gmail.com
  • 獲選名單公布:1080925
  • 評選方式:
    •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 評選完畢後於新竹縣政府環保局粉絲團或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公布獲選名單。 
      •  評分方式如下:

         評分項目

        評分說明

        得分比重

        主題符合程度

        包含詞曲內容是否彰顯主題歌詞內容表達完整性

        10%

        歌曲創新度

        包括詞曲內容吸引力及獨特性

        50%

        整體完整度

        整體完整度包含歌詞、曲流暢度

        40%

    •   獎勵方式:
      • 獲選前三名之得獎者及入圍佳作者,將頒發獎品(新臺幣等值禮劵)及獎狀乙張,且前第一名得獎之作品將於廣播電台播放宣傳。
        • 獎項

          名額

          獎品(禮劵)

          第一名

          1

          壹拾萬元整

          第二名

          1

          伍萬元整

          第三名

          1

          貳萬元整

          入圍佳作

          5

          陸仟元整

    •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
      2.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
      3.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4. 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 3 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5. 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6. 法,並不得對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7.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項得獎者,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10%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額。
      8. 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9. 參賽者若未成年,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填寫同意書,若無法提供者,視同規格不符。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相關內容變更與解釋權,所有訊息以活動網站作為公告方式,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活動網址: https://www.hcepb.gov.tw/mobil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190&Itemid=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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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捷運盃捷客街舞大賽】


總獎金高達44萬元台幣 / 10載舞夠讚

一、報名日期:2014年5月12日起至7月6日止(以網路報名時間為準)。
二、比賽日期及地點:
【初賽】
A組:7月19日(六)下午1點
B組:7月20日(日)下午1點
地點:台北捷運劍南路站站外廣場
【複賽】
A、B組:8月9日(六)下午1點
地點:台北捷運劍南路站站外廣場
【決賽】
A、B組:8月23日(六)下午1點
地點:台北捷運劍南路站站外廣場

【更多詳情上活動官網查詢】http://nv.com.tw/2014metrotaipei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metro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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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TYC 全國街舞大賽

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96suJ2vBfjWigAoA0lFVd_3hN3QNGt-tacBpXhDa4kE/viewform

活動目的:

「TYC全國街舞大賽」在桃園,已經是第二年的持續性活動

主要的參與族群包含桃園縣內到全國各地的舞者。

此活動辦理的目的,係以此「全國性」的街舞團體排舞賽事

號召全臺灣不論是學生或是從事街舞表演藝術的熱血青年,

一同到桃園站前商圈競舞切磋,並藉此機會認識商圈、

喜愛商圈、進而將商圈凝造成動力十足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6月4日中午12時止。

    • 活動地點:桃園市成功路一段(桃園國小前封街辦理)

      • 主辨單位: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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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屆南方之星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649770078404259/?fref=ts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5/4 23:59截止
※本大會不提供任何樂器
1.各組報到時間為 5月17日 星期六 上午 08:00 ~ 9:20
※逾時報到者以棄權論,如因堵車、誤點而預估晚到或遲到,
請在8:30之前連絡服務台人員。(曾榆惠-0972176500)
2.比賽當天請所有參賽者務必攜帶學生證。
※若未攜帶學生證者,請以"有照片的證件+在學證明"檢錄。
3.參賽者若在已告知時限內未到,即取消比賽資格。
4.試音時間有限,個人組為一分鐘、團體組為三分鐘。
※所有樂器都有聲音後開始計時,時間到直接開始比賽。
5.除木吉他 木貝斯以外的音階樂器皆不可使用,若強行使用不被認可之樂器上臺即已棄賽論處。
6.各組至少要有一把木吉他。
7.參賽者限訂大專院校在校生。
8.參賽者報名請詳細填寫報名表,以便作業。
9.一名參賽者可報個人組、創作組、團體組各一個名額。
10.比賽隊伍成員需與報名表資料相同。
※當日上場成員可少於報名資料人數,但不可有替換情形發生。
11.創作組歌詞請在5/4號以前寄給主辦單位,若當天演唱之歌曲與寄給本大會之歌詞不符,則依評審評分為主。
12.各組比賽順序於5月5日星期一晚上7點於南臺科技大學 南星民謠吉他社社辦(一宿地下室)統一公開抽籤決定,未到之參賽者由總召代為抽籤。
※抽籤順序當晚會公佈於活動網站上。
13.如有同分情況時,個人組與團體組以吉他技巧為優先順序,創作組以詞曲創作為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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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桃園濱海搖滾樂-全國搖滾音樂PK賽

http://2014hsms.playnew.com.tw/

一、目的:

為豐富「2014桃園濱海搖滾樂」活動內容,鼓勵搖滾音樂創作,並提供展演舞台,以帶動休閒新風潮,打造桃園盛夏大型音樂盛會。

二、指導單位:

客家委員會、桃園縣政府、桃園縣議會、桃園縣觀音鄉民代表會

三、主辦單位:

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縣觀音鄉公所

四、參賽對象及資格:

(一) 不限音樂類型與語言國籍的獨立創作樂團。
(二) 請以樂團名義報名,不受理所屬唱片公司或任何經紀事務單位代為報名。
(三) 演出型態及音樂類型不限,但內容需為報名者之原創音樂(不接受已在市面上發行販售之商品參賽),並提供完整詞曲參賽。
(四) 參賽樂團至少2人(含)以上團體,且參賽作品的創作人須為樂團成員。
(五) 「2013桃園好客海洋音樂季-全國搖滾PK賽」前三名獲獎樂團,本屆謝絕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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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

http://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49&P=421

(詳情請點網址)

 

 

一百零三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徵選要點

 

一、        目的:

鼓勵所有熱愛本土文化者投入河洛語、客語

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為臺灣母語歌曲注

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

及多元性之認識。

二、    主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客家委員會。

三、    徵選組別:

(一)    河洛語組

(二)    客語組

(三)    原住民族語組

四、    參加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及依中華民國

法律登記之財團、社團法人,均得報名參選

前點各款組別,每人報名參選組別之作品不

得逾三件(含共同創作);同一歌詞不得跨

組參選,同一曲譜者,亦同。詞或曲分屬不

同人創作者,應共同報名參選;違反上開規

定之一者,參選作品均不予受理。

曾獲一百零二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首獎

、貳獎或參獎之得獎者,不得報名參選。

違反者,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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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大甲媽祖國際觀光文化節暨歌唱大賽

http://www.dajiamazu.org.tw/content/news/news02_01.aspx?sid=78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

                    財團法人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

二、贊助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三、指導單位:內政部

                   交通部觀光局

                   文化部

                   台中市政府

四、執行單位:奇奧里歐娛樂行銷工作室

五、參加對象:凡熱愛歌唱之民眾均可報名,不限國籍。

              (一)大眾組

              (二)長青組:55歲以上

              (三)特別組:不限年齡,需具備身障手冊

三、初賽日期及地點:102年03月16日(日) 上午九點 大甲鎮瀾宮文化大樓

四、決賽日期及地點:102年03月30日(日) 晚上七點 大甲鎮瀾宮廟前廣場

五、比賽歌曲:

    初賽及決賽各選唱自選曲一首,且初賽及決賽選唱歌曲不得重複。

    均限金嗓伴唱機CPX-900BUS內所註冊之國台語歌曲。

六、伴 奏:比賽均使用主辦單位備妥之「CPX-900BUS金嗓伴唱機」。

七、評審人員:由主辦單位聘請知名音樂人士組成評審團。

八、評審標準:

  (1)分二階段評審:初賽、決賽。

  (2)評分項目:歌唱技巧40%、服裝設計20%、整體表現20%、臺風20%。

九、每組獎勵:

  (1)第一名:獎金3萬元,獎盃乙座。

  (2)第二名:獎金2萬元,獎盃乙座。

  (3)第三名:獎金1萬元,獎盃乙座。

十、參賽須知:

  (1)職業歌手不得參賽,參賽選手亦不得冒名頂替或重複報名。

  (2)參加比賽之選手,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不得異議。

  (3)選手報到須出示證名或證件,按抽籤領取號碼牌,依序出賽。

  (4)比賽當日不換曲,不對key。

  (5)參賽選手有違上述規定或經檢舉查證屬實者,取消比賽資格並追回獎勵。

  (6)決賽結束後立即公佈成績與頒獎,獲獎者未在現場,視同棄權,由下一名遞補。

  (7)比賽會場不提供歌詞螢幕機,並取消演唱歌曲主旋律。

  (8)初賽及決賽獲勝名單,均當場公佈並於本公司網站中刊登。

十一、報 名:

  (1)報名方式:

1.報名表Email至chiolio.tw@gmail.com

    2.報名表傳真至042-6763305

  (2)報名日期:即日至103年3月15日止。

  (3)報名名額:報名人數每組以50人為限,額滿截止。

  (4)報名地址:財團法人大甲鎮瀾宮 台中市大甲區順天路158號

 

  (5)比賽辦法及報名表索取:大甲鎮瀾宮網站下載或至各區公所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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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
為發揚客家文化,展現客家創新多元精神,客家委員會特別徵求以「客家」或「桐花」元素,為創作主題或創作意象之歌曲。
※主辦單位:客家委員會
※承辦單位:精鼎公關顧問有限公司

【徵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2014 年 2月 21 日(星期五 )中午12時前於網站報名、郵寄或親送達工作小組(臺北市100中正區信義路二段251號5樓,TEL:02-3393-7306),郵寄以郵戳為憑,請務必自行確認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資格】
不限國籍、年齡,對客家文化有興趣、有想法,喜愛歌曲且有創作能力者。
個人或團體均可。

【創作內容】
「桐花歌曲創作組」:
以「客家」或「桐花」為創作發想,風格及語言不拘,但須結合與呈現客家文化內涵及桐花浪漫意境,詞曲必須注入客家或桐花元素。
「桐花舞曲創作組」:
舞曲創作須呈現輕快、動感等氛圍,可接受詞曲或單純以旋律創作之作品。
(如歌詞採用客家用字者,需以「客語漢字」為主,請逕至本會網站「哈客網路學院-客語字典」http://elearning.hakka.gov.tw/查詢,且本會保有修正之權利。)

【創作組別】
桐花歌曲創作組
桐花舞曲創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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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賽資格:

無論有簽屬經紀唱片合約,或沒有簽署經紀唱片合約的創作人,皆可參加。(團體人數不限,可單人參賽),在學或社會工作均可,沒有年齡限制
參賽歌曲必須是未曾公開發行過的作品。(但2014年1月1日後發表公開之作品不在此限)
(二)比賽日期,地點,獎勵辦法

初賽: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1日(三)至2014年1月30日(四)24時止。
報名網站:請至 http://contest.bhuntr.com/tw/2014springwave
需附上之報名資料
聯絡人資訊:姓名、E-mail、手機號碼
參賽者照片:至少2MB以上,jpg或png檔
參賽者介紹:
成員編制,簡介
音樂理念(200-300字)
經歷(演出or得獎經驗)
參賽者原創音樂作品
2首以上的Demo或live演出影片
Demo規格:主打歌請直接上傳,每首長度4-5分鐘,限mp3格式 10mb以內
其餘歌曲請提供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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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為持續推廣歌唱傳承,發掘優質歌唱專才,特舉辦「嘉聯白金盃」歌唱比賽,提供喜愛歌唱人士之發揮平台,建構和諧健康社會,使美妙歌聲傳唱不墜。

主辦單位:白金會館、世新有線電視台、尚陽影音科技有限公司、嘉聯影音有限公司。(依筆劃順序排列)

協辦單位:阿里山國際獅子會、阿里山凰聖茗茶企業、阿里山高峰大飯店、佳   原建設公司、美麗華餐廰、振發汽車商行、詠順建材有限公司、馨園日本料理有限公司。(依筆劃順序排列)

         

報名資格:凡12歲以上熱愛歌唱之社會人士,均可報名,不限國籍。

比賽組別:區分兩組

■青春組:12 歲至45 歲

■壯年組:45 歲以上

 

初、複賽日期及地點

■初賽日期:103 年1 月4 日(週六)。

103 年2 月8 日(週六)。

103 年3 月15 日(週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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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辦法:本活動以不插電方式唱出適合"墾丁"的歌曲,分為三階段競賽,分別為”第一階段-網路人氣考驗”、”第二階段- LIVE魅力考驗”及”第三階段-決戰終極舞台”,獎項總價值超過六十萬元,歡

迎18歲至40歲帥哥美女,前來挑戰,美棧之星,非你莫屬。

二、圓夢基金:

第一名 獎牌+渡假金五萬元+美棧住宿券5張+美棧打工換宿合約二個月(2014年7月-8月)

第二名 獎牌+渡假金三萬元+美棧住宿券3張

第三名 獎牌+渡假金二萬元+美棧住宿券2張

佳 作 獎狀+美棧住宿券1張

三、第一階段-網路人氣考驗

考驗期間:2013年10月9日至2014年2月28日

參賽辦法:至美棧大街旅店粉絲專頁按”讚”後取得參賽資格。

歌曲限制:1.選擇適合渡假聖地”墾丁”及”美棧大街旅店”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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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旨:為提倡正當休閒娛樂,落實文化藝術音樂交流,藉由以歌會友帶動社會祥和,進而增添人與人情感交流。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番路鄉半天岩紫雲寺(嘉義縣番路鄉民和村半天岩6號)
三、協辦單位:
四、比賽地點:半天岩紫雲寺廟埕
五、比賽時間:(比賽前10分鐘公開抽輪唱順序)
1.初賽:103年2月14日(星期五)參賽者請於上午9:00~9:30報到,10:00正式比賽。
2.決賽:103年2月14日(星期五)參賽者請於下午2:00~2:15報到, 2:30正式比賽。
六、比賽方式:全國性不分組別,報名人數限定80名。
1.比賽歌曲:限國、台語歌曲,初賽一律演唱一段,決賽演唱整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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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年全國客家日

         第三屆全國客家流行歌曲大賽簡章

 

 

一、目    的:以傳承推廣客家歌謠為主軸,廣邀民眾共同參與,期作為「全國客家日」熱場活動,並帶動全民歡
 唱風潮,透過豐富多元的歌謠傳唱,讓所有鄉親都能親近、喜愛客家文化。

二、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桃園縣議會

三、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

共同辦理單位:客家委員會、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五、報名資格:凡對客家流行歌曲有興趣者,不分族群均可依比賽組別報名。

六、比賽曲目:以客家流行歌曲、童謠為主,不受理山歌小調參賽(比賽歌單公布於活動網站www.hakka-music.com,惟如選唱比賽歌單以外或自行創作之歌曲,請自行取得授權)。

七、比賽組別:每人限報一組(不得跨組或重複報名;另於100年至102年曾獲全國性以上之歌唱個人賽最終決賽之前三名者,限報名超級擂台組),請詳填報名表如附件一。

    (一)兒  童  組:限民國90年9月2日(含)以後出生。

    (二)青 少 年組:限民國84年9月2日至90年9月1日間出生。

    (三)大專社青組:限民國62年1月1日至84年9月1日間出生。

    (四)壯  年  組:限民國42年1月1日至61年12月31日間出生。

    (五)長  青  組:限民國41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

    (六)超級擂台組:不分年齡,限民國100年至102年間曾獲全國性以上之歌唱個人賽( 含擂台 、 選秀節目 )      

                    最終決賽前三名或有信心、勇於自我挑戰者報名參加。

     未依上開組別之年齡或資格條件報名,經具證檢舉或主辦單位查覺並由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金等。

     民國84年12月31日以後出生,未滿18歲,須另請家長或老師填具同意書,如附件二

 八、比賽時間:

    (一) 長  青  組:103年1月18日(六)

    (二) 壯  年  組:103年1月19日(日)

    () 兒  童  組:103年1月25日(六)

    (四) 大專社青組:103年1月26日(日)

    (五) 青 少 年組:103年2月 8日(六)

    (六) 超級擂台組:103年2月 9日(日)

     各組比賽分初賽與決賽兩階段,原則均於同一日辦理,上午8時至8時30分報到,上午9時起開始比賽。

       (屆時得視參賽人數調整時間)。    

九、比賽地點:桃園縣客家文化館演藝廳(桃園縣龍潭鄉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民國102年12月15日(日)截止(每組報名人數上限以220人為原則,額滿為止)。

十一報名方式:

(一)  線上報名:請至活動網站(www.hakka-music.com)填寫報名資料後送出;若相關報名表件無法以圖檔傳送                 者,請於報名期限內另寄送至「103年全國客家流行歌曲大賽工作小組」,地址:32548桃園縣龍潭鄉五福街279號(以郵戳為憑)。

(二)  郵寄報名:詳填相關報名資料後,掛號郵寄至上開工作小組(以郵戳為憑) 。

(三)  傳真報名:詳填相關報名資料後,傳真至(03)470-3921。(傳真後請來電(03)470-0112確認,如主辦單位未收到,請自行負責)。

(四)  電郵報名:詳填相關報名資料後,E-MAIL至hakkamusic@yahoo.com.tw

(五)  親送報名:詳填相關報名資料後,親送至桃園縣龍潭鄉五福街279號(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至下午5時)。                                     

十二、獎勵辦法:

    (一)兒童組:

    第一名(1名) 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第二名(1名) 獎金新臺幣捌仟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第三名(1名) 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佳  作(3名) 獎金新臺幣參仟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二)青少年組、大專社青組、壯年組、長青組:

    第一名(各1名) 獎金新臺幣叁萬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第二名(各1名) 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第三名(各1名) 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佳  作(各3名) 獎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三)超級擂台組:

    第一名(1名) 獎金新臺幣陸萬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第二名(1名) 獎金新臺幣肆萬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第三名(1名) 獎金新臺幣參萬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佳  作(3名) 獎金新臺幣陸仟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一幀。

(四)各組參加初賽者,主辦單位致贈文宣品1份,以資鼓勵。

(五)各組入圍決賽者,每人頒發獎金新臺幣壹仟元整及獎狀一幀;超級擂台組入圍決賽者,每人頒發獎金
新臺幣貳仟元整及獎狀一幀(各組已獲第一、第二、第三名及佳作者除外)。

(六)各組入圍決賽人數及佳作人數,屆時得依參賽人數及比賽結果,經評審團決議增減之。

(七)指導老師部分:

1.參賽者得於報名時填列1位實際指導老師姓名(不限學校正式教師),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改補報。

2.各組獲佳作獎以上之參賽者,針對其指導老師製發感謝狀。

十三、初賽/決賽評分標準:演唱技巧30%、音色30%、節拍咬字25%、儀態表情15%。

十四、注意事項:

(一)  報名時須檢附報名表(未滿18歲者檢附家長同意書)及歌曲使用授權書(限選唱比賽歌單以外歌曲或自行創作者),且初賽與決賽歌曲不得重複。

(二)  報名後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完成報名程序。若報名表件填寫不完整,且經主辦單位通知後3日內未完成補正者,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另報名表件請自留底稿,主辦單位不予退還。

(三)  報名截止日(102年12月15日)後,一律不得更改報名比賽歌曲。

(四)  比賽順序由主辦單位於報名截止日後統一抽籤決定,並公布於活動網站及郵寄通知單。

(五)  各組參賽者報到時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驗畢退還)歌詞曲譜及原版伴唱CD(於外標貼上姓名、歌名以及歌曲序號),於主辦單位規定之報到時間內抵達會場報到,並領取參賽證。完成報到後,請勿擅離比賽現場;若於上台前經唱名三次未出場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補唱。

(六)參賽者請以原版伴唱CD演唱,亦可自彈自唱或找人伴奏(請自備樂器);如有特殊需求如升降key等,請事先自行製作提供,比賽現場不提供相關服務。

(七)  初賽每人演唱時間以一遍歌為原則(超級擂台組須演唱一首完整歌曲),決賽每人演唱時間為呈現一首完整歌曲(超級擂台組決賽原則由主辦單位提供現場樂團伴奏,詳細規則由評審團於比賽當天宣佈)。

(八)  初賽由評審團完成評分後,當場公布前二十名入圍決賽名單,超級擂台組則公布前十名入圍決賽名單(屆時得視評審團決議調整入圍人數)。

(九)  決賽由評審團完成評分後,當場公布優勝名單(屆時得視評審團決議調整佳作人數)。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以領取獎項並視主辦單位之規劃需求演唱得獎歌曲,不另致酬。

(十)  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本活動相關規定及公告訊息。

(十一)     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將參與本次比賽及相關活動期間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

(十二)     比賽期間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數名擔任評審,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團之評定結果,不得異議。

(十三)     得獎者獎金須依所得稅法扣繳稅金。

(十四)     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止上班上課致須延期辦理,或比賽場地、時間等有異動調整時,將於活動網站公告,請報名者隨時留意網站訊息,恕不另行通知。

(十五)     本活動連絡窗口:

            1.全國客家流行歌曲大賽工作小組:黃小姐,電話:(03)470-0112(週一至週日 上午8時至下午5時),傳真:(03)470-3921 E-MAIL: hakkamusic@yahoo.com.tw

            2.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陳小姐,電話:(03)409-6682轉2001(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至下午5時)

十五、主辦單位保留終止、修改、取消本活動以及相關內容變更、解釋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或最新訊息,將於活

動網站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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