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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
http://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49&P=421
(詳情請點網址)
一百零三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徵選要點
一、 目的: 鼓勵所有熱愛本土文化者投入河洛語、客語 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為臺灣母語歌曲注 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 及多元性之認識。 二、 主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客家委員會。 三、 徵選組別: (一) 河洛語組 (二) 客語組 (三) 原住民族語組 四、 參加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及依中華民國 法律登記之財團、社團法人,均得報名參選 前點各款組別,每人報名參選組別之作品不 得逾三件(含共同創作);同一歌詞不得跨 組參選,同一曲譜者,亦同。詞或曲分屬不 同人創作者,應共同報名參選;違反上開規 定之一者,參選作品均不予受理。 曾獲一百零二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首獎 、貳獎或參獎之得獎者,不得報名參選。 違反者,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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