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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

http://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49&P=421

(詳情請點網址)

 

 

一百零三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徵選要點

 

一、        目的:

鼓勵所有熱愛本土文化者投入河洛語、客語

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為臺灣母語歌曲注

入新活力,增進社會大眾對本土文化豐富性

及多元性之認識。

二、    主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客家委員會。

三、    徵選組別:

(一)    河洛語組

(二)    客語組

(三)    原住民族語組

四、    參加資格:

凡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及依中華民國

法律登記之財團、社團法人,均得報名參選

前點各款組別,每人報名參選組別之作品不

得逾三件(含共同創作);同一歌詞不得跨

組參選,同一曲譜者,亦同。詞或曲分屬不

同人創作者,應共同報名參選;違反上開規

定之一者,參選作品均不予受理。

曾獲一百零二年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首獎

、貳獎或參獎之得獎者,不得報名參選。

違反者,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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