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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築」風之聲 環保創意歌曲徵選
-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承辦單位:慧群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徵選主題:具環境保護含義之歌曲
- 參加對象:不限國籍及年齡喜愛創作歌曲之一般民眾
- 報名方式:郵寄報名及E-mail報名
- 收件日期:108年3月4日至8月30日下午16點止(以郵戳或寄件時間為憑)
- 參賽作品形式:
- 時間:歌曲長度以至少1分鐘,至多4分鐘為限,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歌曲1首,時間超過或不足,評審委員將酌予扣分。
- 歌曲格式:MP3或WAV,檔案名稱以「創作曲名」標示。註:作品提供需注意音質是否清晰。(如音質模糊或雜訊過大,將另行通知補件)
- 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獨以詞或曲參選者,不列入評選。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作品)。
- 歌詞須為全部中文或部分中文,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 收件方式:
- 郵寄報名:
- 至本網站或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參賽作品(音檔、歌詞、曲譜之電子檔)儲存於光碟片中,並寄至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620號B1 心築風之聲-環保創意歌曲徵選活動小組收
- E-mail收件:
- 至本網站或活動官網下載活動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連同參賽作品(音檔、歌詞、曲譜之電子檔)寄至:sintonyedu@gmail.com
- 郵寄報名:
- 獲選名單公布:108年09月25日
- 評選方式:
-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 評選完畢後於新竹縣政府環保局粉絲團或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官網公布獲選名單。
- 評分方式如下:
評分項目
評分說明
得分比重
主題符合程度
包含詞曲內容是否彰顯主題歌詞內容表達完整性
10%
歌曲創新度
包括詞曲內容吸引力及獨特性
50%
整體完整度
整體完整度包含歌詞、曲流暢度
40%
- 評分方式如下:
- 獎勵方式:
- 獲選前三名之得獎者及入圍佳作者,將頒發獎品(新臺幣等值禮劵)及獎狀乙張,且前第一名得獎之作品將於廣播電台播放宣傳。
-
獎項
名額
獎品(禮劵)
第一名
1
壹拾萬元整
第二名
1
伍萬元整
第三名
1
貳萬元整
入圍佳作
5
陸仟元整
-
- 獲選前三名之得獎者及入圍佳作者,將頒發獎品(新臺幣等值禮劵)及獎狀乙張,且前第一名得獎之作品將於廣播電台播放宣傳。
- 注意事項:
- 參賽者同意作品於活動評選期間能無限次播放及使用。
- 參賽者投稿以原創之著作為限,作品經查屬抄襲或侵權者,取消其資格,得獎者並予追回獎金,得獎者不得異議。
-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 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 3 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 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 法,並不得對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將開立年度扣繳憑單予本活動獎項得獎者,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10%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稅額。
- 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 參賽者若未成年,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填寫同意書,若無法提供者,視同規格不符。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相關內容變更與解釋權,所有訊息以活動網站作為公告方式,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如有爭議,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 活動網址: https://www.hcepb.gov.tw/mobil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190&Itemid=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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